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票报账的通知

时间:2026-04-13 点击数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票报账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范学校财务报销流程,防范风险,保障学校资金安全与财务合规,现就财务报账中发票使用有关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确保发票内容合规准确

发票抬头必须是:四川外国语大学,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为:125000004504017097,所有税务发票务必经过网报系统进行税票录入、验证并绑定,不合规填写的发票不能报销

二、规范发票粘贴

除A4纸外的其它发票及附件须按要求在A4纸上单面粘贴整齐、不能覆盖其他票据和附件,相关合同、清单、材料一并提交。

三、强化责任与违规处理

发票取得使用由经办人负首要责任,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把关。计财处将继续不断完善财务相关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事前智能稽核预警、事后全业务影像化存档分析,对业务和付款凭证真实性、节假日出差及发票连号、分拆开具、事后退换货、作废、换开等可疑行为更深入进行全流程稽核监督,还将使用包括OCR、大数据AI分析等技术,强化系统与税务、银行系统等联机联动核查。计划财务处再次重申:发现问题线索,将依纪依规报纪检监察部门,对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损失或法律风险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严格遵照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