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会议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26-05-06 点击数量:

关于规范会议费报销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议费报销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川外发〔202557号)执行,会议费报销严禁列支礼品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礼品、土特产品等非会议必需物品。会议期间可发放与会议直接相关的办公用品,但须坚持厉行节约、合理必要的原则。

(一)会议用品正面清单(允许列支):会议专用笔、笔记本、资料袋、文件袋、会议议程、会议手册、论文集、小型便签纸、索引贴等。

(二)会议用品负面清单(严禁列支):各类礼品、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品、食品饮料(正常会议用餐除外)、非会议专用的电子产品(如移动电源、蓝牙音箱、智能手环等)、雨伞、保温杯、服装、箱包、皮具、围巾等日用品。

二、报销会议费时,需提供会议预算表、决算表、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票据等报销凭证。会议用品支出应单独标注,并确保与会议内容合理相关。

三、其他要求

各部门应严格审核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计财处将加强报销凭证的规范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予以退回。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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