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点击数量:

校内各部门:

根据《预算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为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2023年财务预算编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预算管理,即预算资金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过程、预算编制全员参与。坚持“以收定支”和“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编制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项目资金归口管理和统筹,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编制说明

为控制预算支出规模、减少预算缺口、降低财务风险、提高预算编审效率,确保预算更加精准,经校长办公会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流程由原来的“二上二下”调整为“三下二上”,审定了《2023 年预算编审工作方案》,各部门应在预算控制数限额内进行支出预算申报。

各部门原则上应按统一表格编制申报本部门收支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请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提供核对准确的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资料,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630日。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应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收费数量(人数)测算、或根据以前年度收费情况谨慎估计,按收入类别逐项编制填报。包括学费住宿费、科研收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后勤及校医院经营收入、辅修双学位收入、其他培训收入和考务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会、离退休处等部门根据人员数量及工资等级或其他相关标准据实测算;

2.公用定额经费项目无需各部门申报,包括本科生教育经费、研究生教育经费、研究生毕业论文补贴、学生助学金、学生活动费、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

3.专项项目请在预算控制数(见附件一)范围内申报,资金预算需明确对应工作任务内容,经费测算需有理有据。预算申报不合理的,预算审核环节将进行纠正。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均需设置绩效目标、指标和资金使用计划。

4.结转结余经费支出预算,各部门应当申报2023年度事业发展基金的使用计划,以及一次拨款且尚在建设期内的跨年项目结转经费的使用计划。

(三)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需同时申报单项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预算。单项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采购预算申报,另行通知。

各部门预算电子档通过OA方式在2022829日前发送给计划管理科樊媛老师;盖章签字纸质档报送至计划财务处A115办公室。电子档和纸质档内容必须保持一致。联系电话:65385217

附件一:预算控制数(分部门);

附件二:预算编报有关表格及文本格式。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