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计算机采购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审计及巡视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为规范我校计算机(包括台式、笔记本和平板电脑,下文相同)采购管理,防范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现将计算机采购事宜做如下要求

1.各二级单位及个人合理确定计算机采购需求后,务必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采购申请;资产管理处从资产配置管理角度受理审核计算机采购申请。

2.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仅指由科研处归口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采购计算机的,可以按照项目任务书预算明细在限定品牌范围内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1万元以上的采购除外)。

3.除上述第2条情况之外,各二级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采购计算机,如有计算机使用需求务必按照上述第1条申报集中采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以上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2022年11月1日之前(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已经采购的计算机,依原规定办理入固和报销。

特此通知。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