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工:

根据市财政及市教委年终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对下预算工作,特就年终财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终关账及恢复时间

1.因年终财务结账、财务决算的需要,本年网报投递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7日。自18日(星期一)起计划财务处不再接受网报投递及现场报账,请有报账需求的个人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因年末报账量急剧增加,即日起资金上账时间可能会比正常时间延后几日,敬请各位谅解。

2.拟定于2024年1月18日恢复现场报销。因下年预算尚未拨付,此期间原则上仅办理紧急、重要业务的现场报销。投递式报账延至下学期开学后启用。关账后至年末发生业务取得的票据可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报销。

二、年终清理工作

1.请各单位在关账截止日期前完成本年度账务报销及借款核销。因各种原因不能核销借款的请提供书面说明,写明借款人未核销原因和预计核销时间,经各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暂不能核销的借款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交到计财处核算科吴小亚(电话65385546)处存档备案。电子档通过学校OA发送,纸质档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

2.各单位与校外单位有需结算的往来款项的(如与校外单位的合作办学结算),请相关单位及时联系校外单位核账,并将核对结果于12月15日前提交计划财务处核算科。

3.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已经使用完毕的借出财务票据,请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核销。

4.项目清理情况说明:分年拨付的项目根据预算管理办法按年清理;一次性拨付项目由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建设周期及相关管理办法清理。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年末工资申报提交截止时间将与人事处协商后另行通知,敬请大家关注。

2.2023年12月28日起至本年末,计划财务处将暂停各类收费通道并不再开具各类收费票据。其余涉及收费的一校通学生充值、后勤水电气收费、东苑餐厅和镜湖苑的收费、车位年租金网上缴费等, 请有关办理部门于2023年12月31日当天暂停办理收款。

3.需要在寒假期间建设的项目请于12月17日前将采购申请提交至采购平台,逾期提交的采购申请,将不能保证寒假内完成。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7日